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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下 三宗“离婚”案全都没离成

发布时间:2018年8月6日

  南沙法院探索离婚冷静期挽救成效明显,法官介绍冷静期内还提供了婚恋辅导等


  一对铁了心要离婚的夫妻,互相指责怒不可遏,最终却牵着手离开了法庭;


  被丈夫酒后殴打,她果断选择起诉离婚,却又想起丈夫的好,最终选择了撤诉……


  今年以来,南沙区法院开始探索“离婚冷静期”制度,给这些走在婚姻解体边缘的夫妻重拾婚姻信心的机会。事实上,这项探索已在全省范围铺开,今年7月,广东高院出台《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对离婚冷静期实施作了明确的规范。对此,南沙法院也专门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制定了实施细则。


  案例  丈夫离家出走妻子起诉离婚


  妻子小静与丈夫小刚(当事人均为化名)在工作中相识,之后发展成恋人。虽然身在不同城市,但这并未阻止两人热恋,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他们组成了一个幸福家庭。后来,小静几经周折来到了小刚所在城市工作。经过努力,二人买了房子,还有了孩子。因二人忙于工作,小静的父母也来到两人的家帮忙照顾孩子。


  三代人一起生活了几年,由于生活习惯、对孩子教育方式、消费理念等的差异,小刚与小静及其父母之间的矛盾从无到有、逐渐激化,最终发展为相互不信任。一次大吵之后,小刚离家在外租房居住。这一做法,彻底激怒了小静,她认为自己十几年来一直为家庭付出,小刚却因为一些小事离家出走,丝毫没有作为丈夫和夫妻的责任感。今年3月,小静向南沙区法院递交诉状,提起离婚诉讼。


  小刚收到诉状,大为恼火。他说,自己之所以离开家,是因为在家里没地位,他的建议和意见丝毫不被重视,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外人。但现在,反而是小静提出离婚。


  调解  庭上剑拔弩张  最终牵手言和


  4月中旬,南沙法院的法官主持庭前调解。夫妻二人互不相让,对孩子的抚养权、房子的处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进入开庭审理,夫妻二人在庭上相互指责,火药味十足。但当法官让二人当庭陈述婚恋过程时,提到以前的点点滴滴,二人又湿润了双眼。这一情绪上的变化被法官察觉,并感觉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双方还只是家庭中夫妻之间的矛盾,又夹杂着与岳父母的矛盾,且没有有效沟通。


  庭后,法官数次电话沟通,了解二人的工作、家庭、生活情况,并提出一个月冷静期的建议。刚开始,两人都不愿意接受建议,但经过法官对冷静期的解释,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


  冷静期内,法官通过电话联系、法庭约谈,向二人提出如何解决家庭问题的建议。一个月期满后,二人再次来到法院向法官反映,他们已拟定了一份协议,用于约束双方在家庭、经济问题上产生分歧的解决办法。最终,小静向法庭申请撤诉。


  “从电话谈心到法庭约谈,虽然耽误了案件审结的速度,但就是因为这段冷静期,使得一个家庭从濒临破碎到再次聚合,走向幸福的生活。”该案审理法官表示,撤诉之后,通过电话进行了回访,目前二人工作、生活情况良好。


  分析 设离婚冷静期  让双方更理智


  近年来,全国多地都在探索离婚冷静期制度。近日,最高院发布相关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此前各地的探索实践中,也引发人们的疑虑,一些人对婚姻绝望,恨不得马上离婚,在诉讼期间,又设置几个月的冷静期,会否让离婚变得更难?


  据了解,自今年4月探索离婚冷静期以来,南沙法院共有3宗离婚案件适用离婚冷静期,最终夫妻感情均得到恢复。南沙法院少年庭庭长谭海云表示,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并非为离婚设置障碍,因为夫妻一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双方情绪都是最激动时,除了对婚姻关系是否要解除外,对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并没有冷静地思考。


  谭海云介绍,审判实践中很多属于草率离婚,如上述案例中,夫妻赌气成分更多。今年5月,南沙法院受理的阿芳诉阿强离婚案件中,丈夫酒后殴打妻子,妻子一怒起诉离婚。不过在跟法官沟通时,阿芳反映,其实丈夫阿强平时对自己也很好,只是一喝酒就要对她谩骂、殴打。法官得知,二人平时很少沟通,每次阿芳出去与朋友、同事聚会,阿强起疑心,二人又不沟通,心里烦闷才会喝酒。法官明白了阿芳心里还是很珍惜这段感情,于是提出了离婚冷静期的建议。最终,阿芳选择了撤诉,法官也对阿强进行劝诫,阿强表示会珍惜这次机会,控制饮酒。


  “其实,离婚并不仅仅是婚姻关系的解除,还涉及子女抚养、探望、财产分割以及对方对财产分割过程中如何配合,这些并不是法院判决就能彻底解决问题。如果当事人不能理智面对问题,即便法院判决了,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无法做到案结事了。”谭海云说,离婚时,双方都能冷静一下,无论是和好还是离婚,都可以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不仅要“降火”  还要“把下脉”


  按照南沙法院的细则,法官、家事调解员及当事人均可以提出设置离婚冷静期,但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谭海云介绍,设置冷静期,也并非单纯“一设了之”。期间,法官和由团委、妇联等部门推荐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家事调解员,还会对当事人进行婚恋辅导,进一步了解双方矛盾症结,约谈当事人,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并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拟定相关措施挽救婚姻。


  此外,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心理疏导。具有心理学专业知识、取得相关资质的心理疏导员,可以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和未成年子女等进行心理干预、疏导、评估和矫治。心理疏导出具的相关干预报告,可作为法院审理家事案件的参考。


  释疑 问题 1 冷静期一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冷静期客观上延长了离婚诉讼的时间,万一一方利用这段时间转移财产怎么办?今年7月中旬,广东高院发布《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其中就明确了财产申报等制度,不如实申报财产,将面临少分甚至不分的后果。


  谭海云说,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在诉前、诉中,都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等。离婚案件中,法院可要求当事人申报财产。让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列举,如发现一方当事人利用离婚冷静期拖延时间转移财产、故意拖延诉讼等情况,应及时终止冷静期。


  此外,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各方难免举债。谭海云说,期间所产生的债务,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法律进行审查,最终认定这笔债务到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问题 2  冷静期结束还没和好如何处理?


  谭海云介绍,离婚冷静期内,当事人可申请家事调解员、法官一起商定改善婚姻关系的具体措施。一旦夫妻一方违反相关改善措施,另一方可以提出要求终止婚姻冷静期,由法官根据其提出的理由进行判断是否需要终止。


  如果冷静期结束,双方还没和好,法官会根据双方在婚姻冷静期内的表现、婚姻出现问题的原因等,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最终做出判决,而不是直接判处离婚。(何小敏)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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