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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改嫁再度离婚 孩子需否赡养继父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0日

  郑先生: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生病去世了,之后母亲带着我改嫁给陈某。在我上大学时,我母亲和陈某离婚了。大学毕业后,我在外地工作,我把母亲接到外地和我一起生活,对陈某不再过问。现在,陈某向我提出每月给他一些赡养费。我认为陈某已和我母亲离婚,现在我们双方已无任何关系,我没有赡养他的义务,便拒绝了陈某的请求。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这样做合理吗?


  解答


  林青(连江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郑先生,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3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因此,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在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时,若继子女仍是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只要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由生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如果继父母仍然愿意抚养继子女的,则继父母子女仍然保持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但继子女由继父母抚养长大的,成年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只要继父母没有做出解除与继子女存在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意思表示,这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就仍然存在。


  您的母亲与继父陈某在您上大学时离婚,即您是由继父抚养长大,因此只要您继父没有做出解除与您的继父子关系,你们双方的继父子关系仍然存在,因此,您对继父仍有赡养义务。


  (本报记者 林珊 整理)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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