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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妻要与八旬翁“分手” 法院:驳回诉讼 不予离婚

发布时间:2018年5月30日

  大洋网讯 2016年底,年逾八旬的许伯与年近六旬的二婚妻子签署个人财产协议书,确认婚内购买的两套房产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但令许伯没想到的是,2017年初及2018年初,其妻子伍姨竟两度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和他离婚,原因是她和许伯的子女因为照顾许伯的问题产生了矛盾,此事令她不能释怀。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石龙法庭审理上述案件后,考虑到老年人权益保护,最终两度判决不予离婚。


  “她答应照顾我到终老”


  记者了解到,许伯60多岁时因丧偶,经人介绍与伍姨再婚,双方结婚至今已有20年,从未产生过巨大矛盾。2017年1月,许伯的家人与伍姨就照顾许伯的问题产生了误会,并发生了言语冲突及肢体碰撞,从而导致双方分居。不久,伍姨据此起诉要求与许伯离婚,法院判决不予准许双方离婚。2018年1月,伍姨声称因上述事件至今仍无法释怀,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许伯离婚。


  考虑到许伯年事已高,且因病刚从医院出院不久,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故承办法官莫妙雯在得到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许伯住处对双方进行详细调查。许伯表示,与伍姨结婚以来,他一直对对方很好,甚至在2016年底他还答应了伍姨的要求,与她签署了确认个人财产协议书,确认婚内购买的两套房产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但令许伯没想到的是伍姨竟然要与他离婚。“再婚的时候,她就答应要照顾我到终老,如今我只想安度晚年。”许伯说。


  伍姨对此持否定的态度,坚称是对方子女的误会令她难以释怀。莫妙雯经调查发现,许伯已84岁,身体患有多种疾病,急需悉心照顾,而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老年人与配偶亦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最后,石龙法庭驳回伍姨的诉讼请求,判决不予离婚,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是配偶及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是配偶乃至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本案中,双方只要愿意正视夫妻矛盾,加强沟通,释除误解,同时家庭成员注意言行,尊重老人的婚姻,共同为老人营造宽松的生活环境,双方的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莫妙雯说,后续她会与妇联联系,对许伯及伍姨进行定期回访,关注他们的状况。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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