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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丈夫冒出百万债务 石狮法院辨出这是“虚假债务”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日

  东南网4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董加固)认识才一个礼拜,两人就仓促结婚,半年后,因丈夫好吃懒做,吕女士受不了想离婚。可离婚时,丈夫竟提出要她一起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100多万债务!


  所幸,石狮法院法官“火眼金睛”,辨出周先生所提的是虚假债务,吕女士最终顺利离婚。


  离婚可以,把债一起结了


  去年3月,30多岁的吕女士与周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一礼拜后,因周先生的奶奶突然病重,便仓促结婚。婚后,吕女士发现周先生变了个人,有些好吃懒做,又不关爱她,让她很不满。半年生活后,吕女士忍受不了,于去年9月向石狮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周先生不同意离婚,表示今后会多关心吕女士。考虑到周先生态度诚恳,且双方没较大矛盾,石狮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然而,在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后,今年4月10日,吕女士再次诉至石狮法院,称周先生还是老样子。


  “离婚可以,把债一起结了。”这次,周先生同意离婚了,不过他要求,吕女士要共同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对外所欠下的100多万债务。这可把吕女士吓了一跳。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周先生一亲戚还诉至法院,要求夫妻俩共同偿还其借款30万元。周先生也表示,尚有多笔债务未诉至法院,要求吕女士共同偿还。可吕女士称,她有丰厚的嫁妆,且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并未有大笔款项需要支出,这一百多万的外债,“怎么会跟我有关系呢”。


  虚假债务,不用“被负债”


  吕女士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双方一起生活不过半年,期间没有重大家庭事项需要支出大额款项。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周先生也未提及有对外负债的情况。经办法官认为,仅凭周先生向其亲戚出具的借条,无法直接认定借款事实的发生。


  鉴于周先生与吕女士处于离婚诉讼期间,该债务极有可能是周先生与其亲戚共同伪造的虚假债务。经办法官向周先生亲戚释明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后,周先生亲戚自愿撤回起诉,周先生也承认是虚假债务。


  4月25日,经调解,周先生与吕女士达成离婚协议,和平分手。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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