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经法官询问,孩子明确表示要和爸爸刘某生活在一起。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离婚时,双方虽协议婚生子小刘由被告抚养,但双方离婚后,小刘仍跟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未尽到对小刘的抚养、教育义务,且小刘也表示愿意同原告共同生活,法院从有利于子女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相关情况综合判断确定,将小刘的抚养权判给原告刘某,并判决被告陈某支付小刘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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